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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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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民事公示送達臺灣臺南地方法院109年度簡上字第000148號鄭梅之訊問程序通知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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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南地方法院公示送達公告
               中華民國114年10月30日
               南院發民丁109年度簡上字第148號
             
主旨:公示送達視同上訴人鄭梅之訊問程序通知書1件
 
依據:民事訴訟法第149條第1項第1款及第151條
 
公告事項:
一、本院109年度簡上字第148號分割共有物事件應送達旨揭文書,現由本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得隨時來院領取。
二、通知書內容:本件定於114年11月27日下午2時30分在本院第31法庭行訊問程序。
附記:第1次國內公示送達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10  月  30  日
書記官   顏珊姍

(發布日期與更新日期不一致時,由法院依個案具體情形認定之。)

  • 發布日期:114-10-30
  • 更新日期:114-10-30
  • 發布單位:臺灣臺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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