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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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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民事公示送達臺灣臺南地方法院114年度訴字第002241號張浩宇之言詞辯論期日通知書、民事起訴狀繕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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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南地方法院公示送達公告(稿)
               中華民國114年10月29日
               南院發民永114年度訴字第2241號
             
主旨:公示送達被告張浩宇之言詞辯論通知書、民事起訴狀繕本各一件。
 
依據:民事訴訟法第149條第3項及第151條
 
公告事項:
一、本院114年度訴字第2241號侵權行為損害賠償事件應送達旨揭文書,現由本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得隨時來院領取。
二、通知書內容:本件定於114年11月25日上午10時30分在本院第26法庭行言詞辯論。
附記:第1次國內公示送達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10  月  29  日
 
 
書記官   趙翊玲
 
 

(發布日期與更新日期不一致時,由法院依個案具體情形認定之。)

  • 發布日期:114-10-29
  • 更新日期:114-10-29
  • 發布單位:臺灣臺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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