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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國外民事公示送達臺灣臺南地方法院113年度簡上字第000248號鄭宗權、鄭宜芸即鄭義成之繼承人之準備程序通知書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公示送達公告(稿)
中華民國114年10月27日
南院發民金113年度簡上字第248號
主旨:公示送達被上訴人鄭宗權、鄭宜芸即鄭義成之繼承人之準備程序通知書一件。
依據:民事訴訟法第150條及第151條。
公告事項:
一、本院113年度簡上字第248號分割共有物事件應送達旨揭文書,現由本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得隨時來院領取。
二、通知書內容:本件定於114年10月31日上午10時30分在本院第19法庭行言詞辯論。
附記:第2次國內外公示送達。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10 月 27 日
(發布日期與更新日期不一致時,由法院依個案具體情形認定之。)
- 發布日期:114-10-27
- 更新日期:114-10-27
- 發布單位:臺灣臺南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