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 Enter 到主內容區
:::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

:::

國內、國外民事公示送達臺灣臺南地方法院114年度司執字第045534號魏林碧珍之拍賣通知 (114年11月12日第三次拍賣)乙件

字型大小: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公示送達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4年10月22日
發文字號:南院發114司執良字第45534號

(委外案號:114南金職亥字第516號)

主旨:國內外公示送達應受送達人魏林碧珍之拍賣通知 (114年

      11月12日第三次拍賣)乙件。

依據:強制執行法第30條之1準用民事訴訟法第150條、第151條

      。

公告事項:

 一、本院114年度司執良字第45534號債權人台灣金聯資產管理

      股份有限公司與債務人魏林碧珍間給付借款強制執行事件

      ,應送達如主旨所示文書,現由本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

      人得隨時來院領取。

  二、應送達主旨所示文書黏貼於後。

  三、本件係委託台灣金融資產服務股份有限公司拍賣,委外案

      號:114南金職亥字第516號。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10  月  22  日
 
民事執行處良股書記官陳鈺翰

(發布日期與更新日期不一致時,由法院依個案具體情形認定之。)

  • 發布日期:114-10-22
  • 更新日期:114-10-22
  • 發布單位:臺灣臺南地方法院
回頁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