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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民事公示送達臺灣臺南地方法院112年度訴字第001882號李明芳之1130806通知書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公示送達公告
中華民國113年8月6日
南院揚民繼112年度訴字第1882號
主旨:公示送達被告李明芳之1130806通知書乙件。
依據:民事訴訟法第150條及第151條。
公告事項:
一、本院112年度訴字第1882號分割共有物事件應送達被告李明芳之1130806通知書乙件,現由本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得隨時來院領取。
二、通知書內容:兩造均應於民國113年8月30日前具狀(備繕本41件)提出地政事務所得據以製作分割方案複丈圖之附有詳細分割圖及說明之分割方案。如逾期未提出,視為不提出分割方案。
附記:第5次國內公示送達。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8 月 6 日
書記官 李雅涵
- 發布日期:113-08-06
- 更新日期:113-08-07
- 發布單位:臺灣臺南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