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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民事公示送達臺灣臺南地方法院113年度司執字第056995號黃淵銘之拍賣通知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公示送達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3年8月6日
發文字號:南院揚113司執良字第56995號
(委外案號:113南金職亥字第355號)
主旨:公示送達應受送達人黃淵銘之拍賣通知 (113年9月4日第一次拍賣)乙 件。
依據:強制執行法第30條之1準用民事訴訟法第149條第3項、第151條。
公告事項:
一、本院113年度司執良字第56995號債權人京城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與債務人黃淵銘間給付借款強制執行事件,應送達如主旨所示文書, 現由本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得隨時來院領取。
二、應送達主旨所示文書黏貼於後。
三、本件係委託台灣金融資產服務股份有限公司拍賣,委外案號:113南金 職亥字第355號。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8 月 6 日
民事執行處良股書記官陳鈺翰
- 發布日期:113-08-06
- 更新日期:113-08-06
- 發布單位:臺灣臺南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