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 Enter 到主內容區
:::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

:::

國內民事公示送達臺灣臺南地方法院113年度南小字第000853號王南棟之通知書一份

字型大小: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臺南簡易庭公示送達公告 

主旨:公示送達被告王南棟之通知書一份。

依據:民事訴訟法第150條及第151條。

公告事項:
一、本院113年度南小字第853號侵權行為損害賠償(交通)事件,
    應送達被告王南棟之通知書一份,現由本書記官保管,被告
    得隨時到院領取。
二、通知書內容:本件定於113年8月22日下午3時55分在本院第1
    7法庭(臺南市健康路3段308號)開言詞辯論庭,被告應按時
    到場。
附記:再次國內公示送達。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8   月  6   日
書記官 鄭伊汝

 

  • 發布日期:113-08-06
  • 更新日期:113-08-06
  • 發布單位:臺灣臺南地方法院
回頁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