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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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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國外民事公示送達臺灣臺南地方法院112年度訴字第001983號陳玉釧之113年9月23日言詞辯論通知書、113年10月18日履勘函、113年12月27日言詞辯論通知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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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南地方法院公示送達公告
               中華民國113年8月5日
               南院揚民辰112年度訴字第1983號
             
主旨:公示送達被告陳玉釧之113年9月23日言詞辯論通知書、11
   3年10月18日履勘函、113年12月27日言詞辯論通知書各1
   件。

依據:民事訴訟法第150條及第151條。

公告事項:
一、本院112年度訴字第1983號分割共有物事件應送達被告陳玉
  釧之113年9月23日言詞辯論通知書、113年10月18日履勘函
  、113年12月27日言詞辯論通知書各1件,現由本書記官保管
  ,應受送達人得隨時來院領取。
二、通知書內容:本件定於113年9月23日下午2時40分在本院第8
  法庭行言詞辯論;113年10月18日下午4時整於現場履勘;11
  3年12月27日上午9時30分在本院第26法庭行言詞辯論。
  
附記:第2次國內公示送達、國外公示送達。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8   月  5   日


書記官   于子寧

 

  • 發布日期:113-08-05
  • 更新日期:113-08-05
  • 發布單位:臺灣臺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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