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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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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民事公示送達臺灣臺南地方法院113年度司票字第003032號MANEJA JAYNARD SALADO(杰那)之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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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南地方法院公示送達公告
應送達之文書:
本院113年度司票字第3032號聲請人傅世豪與相對人MANEJA  JAYNARD  SALADO(杰那)間請求本票裁定強制執行事件應送達相對人MANEJA  JAYNARD  SALADO(杰那)公告之文書如下。
一、聲請狀繕本一件。
二、民事裁定正本一件。
前開公告文書,現由本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得隨時來院領取。
送達事由:
一、應受送達人住居所不明,依聲請人聲請,裁定准為公示送達。附記第一次公示送達。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8   月  1   日
 
書記官 陳怡吟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3年度司票字第3032號
聲 請 人 傅世豪  住臺南市永康區中正北路936號
相 對 人 MANEJA  JAYNARD  SALADO(杰那)
           住南投縣南投市成功三路323號、323之
            2號、323之3號
           護照號碼:P6867969A號
上列當事人間聲請對本票准許強制執行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相對人於如附表所示發票日簽發之本票一紙,內載憑票交付聲請人如附表所示之金額,得為強制執行。
程序費用新臺幣伍佰元由相對人負擔。
    理      由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7   月  17  日
                            司法事務官 黃鳳珠
  
附表:113年度司票字第3032號
編號
發票日
票面金額
到期日
票據號碼
 
 
(新臺幣)
 
 
001
112年8月19日
60,000元
未記載
CH6050984
 
 
 
   
  • 發布日期:113-08-01
  • 更新日期:113-08-02
  • 發布單位:臺灣臺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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