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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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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民事公示送達臺灣臺南地方法院113年度司執字第032174號張文華之應買通知1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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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南地方法院公示送達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3年7月31日
發文字號:南院揚113司執實字第32174號

(委外案號:113南金職亥字第233號)       

主旨:公示送達應受送達人張文華之公三應買通知 (113年8月5

      日起公告三個月)乙件。

依據:強制執行法第30條之1準用民事訴訟法第149條第1項第1款

      、第151條。

公告事項:

一、本院113年度司執實字第32174號債權人中國信託商業銀行

      股份有限公司與債務人張文華間清償債務強制執行事件,

      應送達如主旨所示文書,現由本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

      得隨時來院領取。

  二、應送達主旨所示文書黏貼於後。

  三、本件係委託台灣金融資產服務股份有限公司拍賣,委外案

      號:113南金職亥字第233號。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7   月  31  日
民事執行處實股書記官康紀媛

  • 發布日期:113-08-01
  • 更新日期:113-08-01
  • 發布單位:臺灣臺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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