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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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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民事公示送達臺灣臺南地方法院112年度司執字第141977號蘇圀傑之拍賣通知1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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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南地方法院公示送達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3年7月31日
發文字號:南院揚112司執北字第141977號

(委外案號:113南金職亥字第213號)

主旨:公示送達應受送達人蘇圀傑之公告三個月應買通知 (113

      年8月5日至113年11月4日)乙件

依據:強制執行法第30條之1準用民事訴訟法第150條、第151條

      。

公告事項:

一、本院112年度司執北字第141977號債權人富邦資產管理股

      份有限公司與債務人蘇圀傑間給付借款強制執行事件,應

      送達如主旨所示文書,現由本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得

      隨時來院領取。

  二、應送達主旨所示文書黏貼於後。

  三、本件係委託台灣金融資產服務股份有限公司拍賣,委外案

      號:113南金職亥字第213號。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7   月  31  日
民事執行處北股書記官謝璧卉

  • 發布日期:113-08-01
  • 更新日期:113-08-01
  • 發布單位:臺灣臺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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