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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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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國外民事公示送達臺灣臺南地方法院113年度訴字第001308號李葉錦治即葉傅查某之繼承人之準備程序開庭通知書、起訴狀及附屬文件繕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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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南地方法院公示送達公告(稿)
               中華民國113年7月31日
               南院揚民生113年度訴字第1308號
             
主旨:公示送達被告李葉錦治即葉傅查某之繼承人之準備程序開庭通知書、起訴狀及附屬文件繕本。
 
依據:民事訴訟法第149條第3項及第151條
 
公告事項:
一、本院113年度訴字第1308號分割共有物事件應送達被告李葉錦治即葉傅查某之繼承人之準備程序開庭通知書、起訴狀及附屬文件繕本,現由本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得隨時來院領取。
二、通知書內容:本件定於113年8月29日下午2時25分在本院第28法庭行準備程序。
 
附記:第1次國內外公示送達。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7   月  31  日
 
 
書記官   陳玉芬
 
 
股       別:生股
  • 發布日期:113-07-31
  • 更新日期:113-07-31
  • 發布單位:臺灣臺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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