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 Enter 到主內容區
:::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

:::

國內、國外民事公示送達臺灣臺南地方法院112年度司執字第140916號黄魁梧之拍賣通知

字型大小: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公示送達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3年7月29日
發文字號:南院揚112司執南字第140916號

(委外案號:113南金職亥字第202號)

主旨:(國內、國外)公示送達應受送達人黄魁梧之拍賣通知

      (113年8月21日第三次拍賣)乙件。

依據:強制執行法第30條之1準用民事訴訟法第150條、第151條

      。

公告事項:

一、本院112年度司執南字第140916號債權人合作金庫商業銀

      行股份有限公司與債務人黃全來等六人間給付借款強制執

      行事件,應送達如主旨所示文書,現由本書記官保管,應

      受送達人得隨時來院領取。

二、應送達主旨所示文書黏貼於後。

三、本件係委託台灣金融資產服務股份有限公司拍賣,委外案

號:113南金職亥字第202號。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7   月  29  日
 
民事執行處南股書記官楊家玲

  • 發布日期:113-07-30
  • 更新日期:113-07-30
  • 發布單位:臺灣臺南地方法院
回頁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