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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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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國外民事公示送達臺灣臺南地方法院113年度訴字第000769號李明黎,馬來西亞商富析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之準備程序開庭通知書、起訴狀及附屬文件繕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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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南地方法院公示送達公告(稿)
               中華民國113年7月30日
               南院揚民生113年度訴字第769號
             
主旨:公示送達被告馬來西亞商富析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法定代理人李明黎之庭期通知、起訴狀及附屬文件繕本。
 
依據:民事訴訟法第149條第3項及第151條
 
公告事項:
一、本院113年度訴字第769號債務人異議之訴等事件應送達被告馬來西亞商富析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法定代理人李明黎之庭期通知、起訴狀及附屬文件繕本,現由本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得隨時來院領取。
二、通知書內容:本件定於113年8月26日下午2時20分在本院第17法庭行準備程序。
三、被告馬來西亞商富析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法定代理人李明黎請於公告後10日內提出答辯狀(附繕本),說明對原告請求項目之意見,切勿庭呈。  
 
附記:第1次公示送達。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7   月  30  日
 
 
書記官   陳玉芬
 
 
股       別:生股
  • 發布日期:113-07-30
  • 更新日期:113-07-30
  • 發布單位:臺灣臺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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