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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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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國外民事公示送達臺灣臺南地方法院113年度司執字第033183號陳春嬌即陳世豪之繼承人之拍賣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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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南地方法院公示送達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3年7月29日
發文字號:南院揚113司執明字第33183號

(委外案號:113南金職亥字第192號)

主旨:國內、外公示送達應受送達人陳春嬌即陳世豪之繼承人之

      拍賣通知 (113年8月21日第二次拍賣)乙件。

依據:強制執行法第30條之1準用民事訴訟法第150條、第151條

      。

公告事項:

一、本院113年度司執明字第33183號債權人台新國際商業銀行

      股份有限公司 (=112司執全31)與債務人陳世哲即陳世豪

      之繼承人等三人間返還借款強制執行事件,應送達如主旨

      所示文書,現由本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得隨時來院領

      取。     

  二、應送達主旨所示文書黏貼於後。

  三、本件係委託台灣金融資產服務股份有限公司拍賣,委外案

      號:113南金職亥字第192號。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7   月  29  日
民事執行處明股書記官林佩諭

  • 發布日期:113-07-29
  • 更新日期:113-07-29
  • 發布單位:臺灣臺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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