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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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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外民事公示送達臺灣臺南地方法院113年度重訴字第000162號翁鎂吟、張書瑀即張家齊之繼承人、張芬瑀即張家齊之繼承人之言詞辯論通知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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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南地方法院公示送達公告
               中華民國113年7月29日
               南院揚民繼113年度重訴字第162號
             
主旨:公示送達被告翁鎂吟、張書瑀即張家齊之繼承人、張芬瑀即張家齊之繼承人之言詞辯論通知書1件。
 
依據:民事訴訟法第150條及第151條。
 
公告事項:
一、本院113年度重訴字第162號分割共有物事件應送達被告翁鎂吟、張書瑀即張家齊之繼承人、張芬瑀即張家齊之繼承人之言詞辯論通知書1件,現由本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得隨時來院領取。
二、通知書內容:本件定於113年8月28日下午3時整在本院第31法庭行言詞辯論。
 
 
附記:第2次國外公示送達。
  • 發布日期:113-07-29
  • 更新日期:113-07-30
  • 發布單位:臺灣臺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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