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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民事公示送達臺灣臺南地方法院113年度訴字第000753號被告運通國際有限公司、被告魏文欣之起訴狀繕本、言詞辯論通知書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公示送達公告
中華民國113年7月12日
南院揚民麗113年度訴字第753號
主旨:公示送達被告運通國際有限公司、被告魏文欣之起訴狀繕本、言詞辯論通知書各1件。
依據:民事訴訟法第149條第1項第1款及第151條。
公告事項:
一、本院113年度訴字第753號返還借款事件應送達被告運通國際有限公司、被告魏文欣之旨揭文書,現由本書記官保管,應
受送達人得隨時來院領取。
二、通知書內容:本件定於113年8月27日上午10時30分在本院第27法庭行言詞辯論。
附記:第1次國內公示送達。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7 月 12 日
書記官 曾盈靜
- 發布日期:113-07-12
- 更新日期:113-07-12
- 發布單位:臺灣臺南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