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yles/Common//images/newtaipei/inner_bg.jpg)
:::
國內民事公示送達臺灣臺南地方法院111年度訴字第001531號周榮堂之陳報六狀繕本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公示送達公告
中華民國113年7月11日
南院揚民揚111年度訴字第1531號
主旨:公示送達被告周榮堂即周魏勤之繼承人之陳報六狀繕本1
件。
依據:民事訴訟法第150條及第151條。
公告事項:
本院111年度訴字第1531號分割共有物事件應送達被告周榮
堂即周魏勤之繼承人之陳報六狀繕本1件,現由本書記官保
管,應受送達人得隨時來院領取。
附記:再次國內公示送達。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7 月 11 日
書記官 鄭伊汝
- 發布日期:113-07-11
- 更新日期:113-07-11
- 發布單位:臺灣臺南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