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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民事公示送達臺灣臺南地方法院112年度司執字第045129號黃向秀即黃相龍之繼承人之拍賣通知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公示送達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3年7月8日
發文字號:南院揚112司執北字第45129號
(委外案號:113南金職亥字第34號)
主旨:公示送達應受送達人黃向秀即黃相龍之繼承人之拍賣通知
(113年8月7日第一次拍賣)乙件。
依據:強制執行法第30條之1準用民事訴訟法第149條第1項第1款
、第151條。
公告事項:
一、本院112年度司執北字第45129號債權人均和資產管理股份
有限公司 (=88執全2313)與債務人黃翁金英兼黃相龍之繼
承人等四人間給付借款強制執行事件,應送達如主旨所示
文書,現由本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得隨時來院領取。
二、應送達主旨所示文書黏貼於後。
三、本件係委託台灣金融資產服務股份有限公司拍賣,委外案
號:113南金職亥字第34號。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7 月 8 日
民事執行處北股書記官謝璧卉
函 稿 代 碼:1.3.1 公示送達公告(中文版)(強30-1準用民訴149Ⅰ及150)
股 別:北股
- 發布日期:113-07-10
- 更新日期:113-07-10
- 發布單位:臺灣臺南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