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 Enter 到主內容區
:::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

:::

國內民事公示送達臺灣臺南地方法院113年度南小字第000882號連睿軒之起訴狀繕本、言詞辯論通知

字型大小: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臺南簡易庭公示送達公告 

主旨:公示送達被告連睿軒之起訴狀繕本、言詞辯論通知各一件
   。

依據:民事訴訟法第149條第1項第1款及第151條。

公告事項:
一、本院113年度南小字第882號清償借款事件,應送達被告連睿
  軒之起訴狀繕本、言詞辯論通知各一件,現由本書記官保管
  ,被告得隨時到院領取。
二、通知書內容:本件定於113年8月26日下午2時40分在本院第8
  法庭(臺南市健康路3段308號)開言詞辯論庭,被告應按時到
  場。

附記:第1次國內公示送達。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7   月  10  日
書記官 于子寧

 

  • 發布日期:113-07-10
  • 更新日期:113-07-10
  • 發布單位:臺灣臺南地方法院
回頁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