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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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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國外民事公示送達臺灣臺南地方法院112年度訴字第001983號陳玉釧之112年12月18日呈報起訴狀繕本、113年2月27日呈報起訴狀繕本、113年6月27日民事追加被告狀繕本各1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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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南地方法院公示送達公告
               中華民國113年7月8日
               南院揚民辰112年度訴字第1983號
             
主旨:公示送達被告陳玉釧之112年12月18日呈報起訴狀繕本、1
   13年2月27日呈報起訴狀繕本、113年6月27日民事追加被
   告狀繕本各1件。

依據:民事訴訟法第150條及第151條。

公告事項:本院112年度訴字第1983號分割共有物事件應送達被
     告陳玉釧之112年12月18日呈報起訴狀繕本、113年2
     月27日呈報起訴狀繕本、113年6月27日民事追加被告
     狀繕本各1件,現由本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得隨
     時來院領取。

附記:第1次國內公示送達、國外公示送達。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7   月  8   日


書記官   于子寧

 

  • 發布日期:113-07-08
  • 更新日期:113-07-08
  • 發布單位:臺灣臺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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