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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民事公示送達臺灣臺南地方法院113年度司執字第036720號葉瑞祥之拍賣通知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公示送達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3年7月8日
發文字號:南院揚113司執廉字第36720號
(委外案號:113南金職亥字第209號)
主旨:公示送達應受送達人葉瑞祥之拍賣通知 (113年8月7日第
三次拍賣)乙件。
依據:強制執行法第30條之1準用民事訴訟法第149條第1項第1款
、第151條。
公告事項:
一、本院113年度司執廉字第36720號債權人台新國際商業銀行
股份有限公司與債務人葉瑞祥間清償借款強制執行事件,
應送達如主旨所示文書,現由本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
得隨時來院領取。
二、應送達主旨所示文書黏貼於後。
三、本件係委託台灣金融資產服務股份有限公司拍賣,委外案
號:113南金職亥字第209號。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7 月 8 日
民事執行處廉股書記官曾建中
- 發布日期:113-07-08
- 更新日期:113-07-08
- 發布單位:臺灣臺南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