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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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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國外民事公示送達臺灣臺南地方法院112年度司執字第140916號黃魁梧之拍賣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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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南地方法院公示送達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3年7月4日
發文字號:南院揚112司執南字第140916號

(委外案號:113南金職亥字第202號)

主旨:公示送達應受送達人黃魁梧之拍賣通知 (113年7月24日第

      三次拍賣)乙件。

依據:強制執行法第30條之1準用民事訴訟法第150條、第151條

      。

公告事項:

一、本院112年度司執南字第140916號債權人合作金庫商業銀

      行股份有限公司 (=97執全3011)與債務人黃全來等六人間

      給付借款強制執行事件,應送達如主旨所示文書,現由本

      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得隨時來院領取。

  二、應送達主旨所示文書黏貼於後。

  三、本件係委託台灣金融資產服務股份有限公司拍賣,委外案

      號:113南金職亥字第202號,聯絡電話:06-2956566亥組

      分機20302。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7   月  4   日
 
民事執行處南股書記官楊家玲
 

  • 發布日期:113-07-04
  • 更新日期:113-07-04
  • 發布單位:臺灣臺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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