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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國外民事公示送達臺灣臺南地方法院113年度訴字第000694號郭榮錦之言詞辯論通知書、起訴狀繕本、陳報狀繕本、公函等
主旨:公示送達被告郭榮錦之言詞辯論通知書、起訴狀繕本、陳報狀繕本、公函各1件。
依據:民事訴訟法第149條第3項及第151條。
公告事項:
一、本院113年度訴字第694號分割共有物事件應送達被告郭榮錦之言詞辯論通知書、起訴狀繕本、陳報狀繕本、公函,現由本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得隨時來院領取。
二、通知書內容:本件定於113年8月9日上午10時35分在本院第31法庭行言詞辯論。
附記:第1次國內、國外公示送達。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7 月 1 日
書記官 林怡芳
- 發布日期:113-07-01
- 更新日期:113-07-01
- 發布單位:臺灣臺南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