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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民事公示送達臺灣臺南地方法院113年度司執字第054868號林煒智之查封登記函、鑑價函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3年7月1日
發文字號:南院揚113司執源字第54868號
主旨:公示送達應受送達人林煒智之查封登記及鑑價函各1件。
依據:強制執行法第30條之1準用民事訴訟法第149條第1項第1款。
公告事項:
一、本院113年度司執字第54868號債權人朱雨柔等與債務人林煒智間給付違約金強制執行事件,經本院准許對旨揭當事人公示送達,如旨揭文書現由本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得隨時來院領取。
二、應送達旨揭文書如附件。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7 月 1 日
- 發布日期:113-07-01
- 更新日期:113-07-01
- 發布單位:臺灣臺南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