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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民事公示送達臺灣臺南地方法院113年度重訴字第000102號被告王彥學即王國勳之繼承人之言詞辯論通知書、民事追加被告暨準備狀繕本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公示送達公告
中華民國113年6月25日
南院揚民波113年度重訴字第102號
主旨:公示送達被告王彥學即王國勳之繼承人之言詞辯論通知書1件、民事追加被告暨準備狀繕本1件。
依據:民事訴訟法第149條第3項及第151條。
公告事項:
一、本院113年度重訴字第102號給付報酬事件應送達被告王彥學即王國勳之繼承人之言詞辯論通知書、民事追加被告暨準備狀繕本,現由本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得隨時來院領取。
二、通知書內容:本件定於113年7月23日下午3時40分在本院第16法庭行言詞辯論。
附記:第1次國內公示送達。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6 月 25 日
書記官 黃稜鈞
- 發布日期:113-06-25
- 更新日期:113-06-25
- 發布單位:臺灣臺南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