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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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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民事公示送達臺灣臺南地方法院113年度訴字第001055號克災消防科技有限公司兼法定代理人陳珈丰、黃純敏即陳清章之繼承人、陳瑪莉即陳清章之繼承人、陳伯豪即陳清章之繼承人之言詞辯論通知書暨起訴狀繕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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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南地方法院公示送達公告
中華民國113年6月24日
南院揚民亥113年度訴字第1055號
主旨:公示送達被告克災消防科技有限公司兼法定代理人陳珈丰、被告黃純敏即陳清章之繼承人、被告陳瑪莉即陳清章之繼承人、被告陳伯豪即陳清章之繼承人之言詞辯論通知書暨起訴狀繕本各一件。
依據:民事訴訟法第149條第1項第1款及第151條。
公告事項:
一、本院113年度訴字第1055號給付借款事件應送達被告克災消防科技有限公司兼法定代理人陳珈丰、被告黃純敏即陳清章之繼承人、被告陳瑪莉即陳清章之繼承人、被告陳伯豪即陳清章之繼承人之言詞辯論通知書暨起訴狀繕本各一件,現由本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得隨時來院領取。
二、通知書內容:本件定於113年7月30日下午3時30分在本院第8法庭行言詞辯論。
附記:第1次國內公示送達。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6   月  24  日

書記官   李崇文
 

  • 發布日期:113-06-25
  • 更新日期:113-06-25
  • 發布單位:臺灣臺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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