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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民事公示送達臺灣臺南地方法院112年度訴字第000085號謝素琴之言詞辯論通知書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公示送達公告
中華民國113年6月24日
南院揚民繼112年度訴字第85號
主旨:公示送達被告謝素琴之言詞辯論通知書乙件。
依據:民事訴訟法第149條第3項及第151條。
公告事項:
一、本院112年度訴字第85號分割共有物事件應送達被告謝素琴之言詞辯論通知書,現由本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得隨時來院領取。
二、通知書內容:本件定於113年8月14日下午2時50分在本院第30法庭行言詞辯論。
附記:第1次公示送達。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6 月 24 日
書記官 李雅涵
- 發布日期:113-06-24
- 更新日期:113-06-25
- 發布單位:臺灣臺南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