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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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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民事公示送達臺灣臺南地方法院112年年度司執字第076237號邱珠惠即邱陳蔭之繼承人之公告應買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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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南地方法院公示送達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3年6月20日
發文字號:南院揚112司執祥字第76237號

(委外案號:113南金職亥字第139號)

主旨:公示送達應受送達人邱珠惠即邱陳蔭之繼承人之公告三個

      月應買通知 (113年6月24日至113年9月23日)乙件。

依據:強制執行法第30條之1準用民事訴訟法第150條、第151條

      。

公告事項:

 一、本院112年度司執祥字第76237號債權人京城商業銀行股份

      有限公司 (=抵押權人)與債務人邱金貴兼邱陳蔭之繼承人

      等六人間給付借款強制執行事件,應送達如主旨所示文書

      ,現由本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得隨時來院領取。

  二、應送達主旨所示文書黏貼於後。

  三、本件係委託台灣金融資產服務股份有限公司拍賣,委外案

      號:113南金職亥字第139號,聯絡電話:06-2956566亥組

      分機20302。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6   月  20  日
 
民事執行處祥股書記官吳鸝稻
 
函 稿 代 碼:1.3.1 公示送達公告(中文版)(強30-1準用民訴149Ⅰ及150)
股       別:祥股
擬       判:擬    判
  • 發布日期:113-06-21
  • 更新日期:113-06-21
  • 發布單位:臺灣臺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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