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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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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民事公示送達臺灣臺南地方法院113年度司執字第045413號毛勇智之拍賣通知乙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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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南地方法院公示送達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3年6月20日
發文字號:南院揚113司執湘字第45413號

(委外案號:113南金職亥字第266號)

主旨:公示送達應受送達人毛勇智之拍賣通知 (113年7月17日第

      一次拍賣)乙件。

依據:強制執行法第30條之1準用民事訴訟法第149條第1項第1款

      、第151條。

公告事項:

一、本院113年度司執湘字第45413號債權人台新國際商業銀行

      股份有限公司與債務人毛勇智間清償債務強制執行事件,

      應送達如主旨所示文書,現由本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

      得隨時來院領取。

  二、應送達主旨所示文書黏貼於後。

  三、本件係委託台灣金融資產服務股份有限公司拍賣,委外案

      號:113南金職亥字第266號,聯絡電話:06-2956566亥組

      分機20302。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6   月  20  日
民事執行處湘股書記官曾美滋

  • 發布日期:113-06-20
  • 更新日期:113-06-20
  • 發布單位:臺灣臺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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