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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民事公示送達臺灣臺南地方法院113年度司執字第045413號毛勇智之拍賣通知乙件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公示送達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3年6月20日
發文字號:南院揚113司執湘字第45413號
(委外案號:113南金職亥字第266號)
主旨:公示送達應受送達人毛勇智之拍賣通知 (113年7月17日第
一次拍賣)乙件。
依據:強制執行法第30條之1準用民事訴訟法第149條第1項第1款
、第151條。
公告事項:
一、本院113年度司執湘字第45413號債權人台新國際商業銀行
股份有限公司與債務人毛勇智間清償債務強制執行事件,
應送達如主旨所示文書,現由本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
得隨時來院領取。
二、應送達主旨所示文書黏貼於後。
三、本件係委託台灣金融資產服務股份有限公司拍賣,委外案
號:113南金職亥字第266號,聯絡電話:06-2956566亥組
分機20302。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6 月 20 日
民事執行處湘股書記官曾美滋
- 發布日期:113-06-20
- 更新日期:113-06-20
- 發布單位:臺灣臺南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