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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國外民事公示送達臺灣臺南地方法院113年度訴字第000096號施美鄉之履勘通知函乙件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公示送達公告
中華民國113年6月19日
南院揚民繼113年度訴字第96號
主旨:公示送達被告施美鄉之履勘通知函乙件。
依據:民事訴訟法第150條及第151條。
公告事項:
一、本院113年度訴字第96號分割共有物事件應送達被告施美鄉之履勘通知函乙件,現由本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得隨時來院領取。
二、通知書內容:本件定於民國113年7月24日下午2時30分整會同本院人員勘測坐落臺南市南區鹽埕段182-6、182-7、182-41、182-42地號土地,被告屆時應在場等候。
附記:第2次國內外公示送達。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6 月 19 日
書記官 李雅涵
- 發布日期:113-06-19
- 更新日期:113-06-21
- 發布單位:臺灣臺南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