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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民事公示送達臺灣臺南地方法院112年度訴字第001651號鄭温麒兼鄭榮貴之繼承人之勘測通知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公示送達公告(稿)
中華民國113年6月19日
南院揚民順112年度訴字第1651號
主旨:公示送達被告鄭温麒兼鄭榮貴之繼承人之勘測函一件。
依據:民事訴訟法第150條及第151條。
公告事項:
一、本院112年度訴字第1651號分割共有物事件應送達被告鄭温
麒兼鄭榮貴之繼承人之勘測函,現由本書記官保管,應受送
達人得隨時來院領取。
二、勘測函內容:本件定於113年7月30日下午3時30分在現場(臺
南市柳營區綠隧段587地號、588地號)進行勘測。
附記:第2次國內公示送達。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6 月 19 日
書記官 陳惠萍
- 發布日期:113-06-19
- 更新日期:113-06-19
- 發布單位:臺灣臺南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