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 Enter 到主內容區
:::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

:::

國內民事公示送達臺灣臺南地方法院113年度訴字第001021號李明旭之通知書、起訴狀繕本

字型大小: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公示送達公告
中華民國113年6月19日
南院揚民河113年度訴字第1021號
主旨:公示送達被告李明旭之言詞辯論通知書、起訴暨聲請調查證據狀繕本各1件。
依據:民事訴訟法第149條第3項及第151條。
公告事項:
一、本院113年度訴字第1021號塗銷抵押權登記等事件應送達被告李明旭之言詞辯論通知書、起訴暨聲請調查證據狀繕本各1件,現由本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得隨時來院領取。
二、通知書內容:本件定於113年7月2日下午4時10分在本院第30法庭行言詞辯論。
附記:第1次國內公示送達。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6   月  19  日
書記官   朱烈稽
 

  • 發布日期:113-06-19
  • 更新日期:113-06-19
  • 發布單位:臺灣臺南地方法院
回頁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