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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民事公示送達臺灣臺南地方法院113年度新小字第000302號李仙譯之民事承受訴訟聲請狀繕本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新市簡易庭公示送達公告
主旨:公示送達被告李仙譯之民事承受訴訟聲請狀繕本一件。
依據:民事訴訟法第150條及第151條。
公告事項:
一、本院113年度新小字第302號清償債務事件,應送達被告李仙譯之民事承受訴訟聲請狀繕本一件,現由本書記官保管,被告得隨時到院領取。
附記:第2次公示送達。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6 月 19 日
書記官 柯于婷
- 發布日期:113-06-19
- 更新日期:113-06-19
- 發布單位:臺灣臺南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