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yles/Common//images/newtaipei/inner_bg.jpg)
:::
國內民事公示送達臺灣臺南地方法院111年度司執字第093241號曾華俊之民事裁定正本一件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公示送達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3年6月19日
發文字號:南院揚111司執北字第93241號
主旨:公示送達應受送達人曾華俊之民事裁定正本一件。
依據:強制執行法第30條之1準用民事訴訟法第150條。
公告事項:
一、本院111年度司執字第93241號債權人張宗一與債務人曾華俊間給付票款強制執行事件,經本院准許對旨揭當事人公示送達,如旨揭文書現由本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得隨時來院領取。
二、應送達旨揭文書如附件。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6 月 19 日
民事執行處北股書記官謝璧卉
- 發布日期:113-06-19
- 更新日期:113-06-19
- 發布單位:臺灣臺南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