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yles/Common//images/newtaipei/inner_bg.jpg)
:::
國內民事公示送達臺灣臺南地方法院112年度訴字第579號王重焜(王淑惠繼承人)之民事變更、追加訴之聲明狀繕本、113年6月13日函各一件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公示送達公告(稿)
中華民國113年6月13日
南院揚民甲112年度訴字第579號
主旨:公示送達被告王重焜(王淑惠繼承人)之民事變更、追加訴之聲明狀繕本、113年6月13日函各一件。
依據:民事訴訟法第150條及第151條。
公告事項:
一、本院112年度訴字第579號分割共有物事件應送達被告王重焜(王淑惠繼承人)之民事變更、追加訴之聲明狀繕本、113年6月13日函各一件,現由本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得隨時來院領取。
附記:第4次國內公示送達。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6 月 13 日
書記官 陳雅婷
- 發布日期:113-06-13
- 更新日期:113-06-20
- 發布單位:臺灣臺南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