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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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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民事公示送達臺灣臺南地方法院113年度南簡字第000208號張憲崇(即張倩榮之繼承人)之判決確定證明書正本1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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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南地方法院臺南簡易庭公示送達公告 
 
主旨:公示送達被告張憲崇(即張倩榮之繼承人)之判決確定證明書1件
 
依據:民事訴訟法第150條及第151條
 
公告事項:
一、本院113年度南簡字第208號分割共有物事件,應送達被告張憲崇(即張倩榮之繼承人)之判決確定證明書1件
       現由本書記官保管,被告得隨時到院領取。
 
附記:第2次國內公示送達。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6   月  13  日
 
書記官 沈佩霖
 
 
  • 發布日期:113-06-13
  • 更新日期:113-06-13
  • 發布單位:臺灣臺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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