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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外民事公示送達臺灣臺南地方法院113年度簡上字第000046號陳怡安之民事上訴理由狀繕本1件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公示送達公告
中華民國113年6月12日
南院揚民壬113年度簡上字第46號
主旨:公示送達視同上訴人陳怡安之民事上訴理由狀繕本1件。
依據:民事訴訟法第150條及第151條。
公告事項:
一、本院113年度簡上字第46號代位分割共有物事件應送達視同上訴人陳怡安之民事上訴理由狀繕本1件,現由本股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得隨時來院領取。
附記:第2次國外公示送達。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6 月 12 日
書記官 鄭梅君
- 發布日期:113-06-12
- 更新日期:113-06-20
- 發布單位:臺灣臺南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