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yles/Common//images/newtaipei/inner_bg.jpg)
:::
國內、國外民事公示送達臺灣臺南地方法院南院揚113年度司執速字第字第59361號號呂奉坤之公示送達應受送達人呂奉坤之執行命令1件。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公示送達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3年6月7日 發文字號:南院揚113司執速字第59361號 主旨:公示送達應受送達人呂奉坤之執行命令1件。 依據:強制執行法第30條之1準用民事訴訟法第149條第1項第3款。 公告事項: 一、本院113年度司執字第59361號債權人裕融企業股份有限公司與債務人呂奉坤間給付票款強制執行事件,經本院准許對旨揭當事人公示送達,如旨揭文書現由本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得隨時來院領取。 二、應送達旨揭文書如附件。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6 月 7 日 民事執行處速股書記官蔡佳玲
- 發布日期:113-06-11
- 更新日期:113-06-11
- 發布單位:臺灣臺南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