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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外民事公示送達臺灣臺南地方法院112年度司執字第149277號陳國基之拍賣通知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公示送達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3年6月7日
發文字號:南院揚112司執西字第149277號
(委外案號:113南金職亥字第102號)
主旨:國外公示送達應受送達人陳國基之公告三個月應買通知
(113年6月11日至113年9月10日)乙件。
依據:強制執行法第30條之1準用民事訴訟法第150條、第151條
。
公告事項:
一、本院112年度司執西字第149277號債權人台新國際商業銀
行股份有限公司與債務人陳國基間清償信用卡消費款強制
執行事件,應送達如主旨所示文書,現由本書記官保管,
應受送達人得隨時來院領取。
二、應送達主旨所示文書黏貼於後。
三、本件係委託台灣金融資產服務股份有限公司拍賣,委外案
號:113南金職亥字第102號,聯絡電話:06-2956566亥組
分機20302。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6 月 7 日
民事執行處西股書記官周信義
- 發布日期:113-06-07
- 更新日期:113-06-07
- 發布單位:臺灣臺南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