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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家事公示送達臺灣臺南地方法院113年度家護字第000765號許芳哲之開庭通知等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國內公示送達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3年6月5日
發文字號:南院揚家喜113年度家護字第765號
主旨:公示送達相對人許芳哲之調查程序通知書1件。
依據:家事事件法第97條準用非訟事件法第31條準用民事訴訟法第149條第1項第1款、第3項及第151、152條。
公告事項:
一、本院113年度家護字第696號通常保護令事件應送達相對人許芳哲之調查程序通知書1件,現由本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得於上班時間來院領取。
二、通知書內容:本件定於113年7月15日下午2時30分在本院第17法庭開調查庭。
附記:第1次公示送達。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6 月 5 日
書記官 顏惠華
- 發布日期:113-06-05
- 更新日期:113-06-05
- 發布單位:臺灣臺南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