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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民事公示送達臺灣臺南地方法院113年度南簡字第000773號朱育政之開庭通知、書狀、函文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臺南簡易庭公示送達公告
主旨:公示送達被告朱育政之言詞辯論通知書附起訴狀繕本1件
、函文1件。
依據:民事訴訟法第149條第3項及第151條。
公告事項:
一、本院113年度南簡字第773號請求損害賠償事件,應送達被告
朱育政之言詞辯論通知書附起訴狀繕本1件、函文1件,現由
本書記官保管,被告得隨時到院領取。
二、通知書內容:本件定於113年7月5日上午10時45分在本院第3
0法庭(臺南市健康路3段308號)開言詞辯論庭,被告應按時
到場。
附記:第1次公示送達。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6 月 4 日
書記官 王岫雯
- 發布日期:113-06-04
- 更新日期:113-06-04
- 發布單位:臺灣臺南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