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 Enter 到主內容區
:::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

:::

國內民事公示送達臺灣臺南地方法院113年度醫字第000008號高心慧之言詞辯論通知書

字型大小: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公示送達公告
               中華民國113年6月3日
               南院揚民勤113年度醫字第8號
             
主旨:公示送達被告高心慧之言詞辯論通知書1件。
 
依據:民事訴訟法第149條第1項第1款及第151條。
 
公告事項:
一、本院113年度醫字第8號侵權行為損害賠償事件應送達被告高心慧之言詞辯論通知書,現由本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得隨時來院領取。
二、通知書內容:本件定於113年7月10日下午3時20分在本院第15法庭行言詞辯論。
 
附記:第1次國內公示送達。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6   月  3   日
書記官   顏珊姍
  • 發布日期:113-06-03
  • 更新日期:113-06-20
  • 發布單位:臺灣臺南地方法院
回頁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