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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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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民事公示送達臺灣臺南地方法院113年度司執字第008669號李楓卿即李素卿(兼李明通之繼承人)之分配期日通知乙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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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南地方法院公示送達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3年5月31日
發文字號:南院揚113司執良字第8669號

(委外案號:113南金職亥字第128號)

主旨:公示送達應受送達人李楓卿即李素卿(兼李明通之繼承人

      )之分配期日通知 (113年7月12日)乙件。

依據:強制執行法第30條之1準用民事訴訟法第149條第1項第1款

      、第151條。

公告事項:

 一、本院113年度司執良字第8669號債權人臺灣中小企業銀行

      股份有限公司與債務人李政觀(兼李明通之繼承人)等間

      給付借款強制執行事件,應送達如主旨所示文書,現由本

      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得隨時來院領取。   

 二、應送達主旨所示文書黏貼於後。

 三、本件係委託台灣金融資產服務股份有限公司拍賣,委外案

   號:113南金職亥字第128號,亥組。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5   月  31  日
 
民事執行處良股書記官陳鈺翰
  • 發布日期:113-05-31
  • 更新日期:113-05-31
  • 發布單位:臺灣臺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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