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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民事公示送達臺灣臺南地方法院113年度司執字第008669號李楓卿即李素卿(兼李明通之繼承人)之分配期日通知乙件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公示送達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3年5月31日
發文字號:南院揚113司執良字第8669號
(委外案號:113南金職亥字第128號)
主旨:公示送達應受送達人李楓卿即李素卿(兼李明通之繼承人
)之分配期日通知 (113年7月12日)乙件。
依據:強制執行法第30條之1準用民事訴訟法第149條第1項第1款
、第151條。
公告事項:
一、本院113年度司執良字第8669號債權人臺灣中小企業銀行
股份有限公司與債務人李政觀(兼李明通之繼承人)等間
給付借款強制執行事件,應送達如主旨所示文書,現由本
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得隨時來院領取。
二、應送達主旨所示文書黏貼於後。
三、本件係委託台灣金融資產服務股份有限公司拍賣,委外案
號:113南金職亥字第128號,亥組。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5 月 31 日
民事執行處良股書記官陳鈺翰
- 發布日期:113-05-31
- 更新日期:113-05-31
- 發布單位:臺灣臺南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