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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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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民事公示送達臺灣臺南地方法院112年度司執字第119174號劉盈發之拍賣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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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南地方法院公示送達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3年5月30日
發文字號:南院揚112司執正字第119174號

(委外案號:113南金職亥字第39號)

主旨:公示送達應受送達人劉盈發之拍賣通知(113年6月26日特

      別減價拍賣)乙件。

依據:強制執行法第30條之1準用民事訴訟法第150條、第151條

      。

公告事項:

一、本院112年度司執正字第119174號債權人聯邦商業銀行股

      份有限公司 (=101司執全57)與債務人劉盈發間清償借款

      強制執行事件,應送達如主旨所示文書,現由本書記官保

      管,應受送達人得隨時來院領取。

二、應送達主旨所示文書黏貼於後。

三、本件係委託台灣金融資產服務股份有限公司拍賣,委外案

號:113南金職亥字第39號,聯絡電話:07-3351278亥

      組。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5   月  30  日
民事執行處正股書記官黃玉真

  • 發布日期:113-05-31
  • 更新日期:113-05-31
  • 發布單位:臺灣臺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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