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 Enter 到主內容區
:::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

:::

國內家事公示送達臺灣臺南地方法院113年度家親聲字第000185號蘇莘芮之公示送達相對人蘇莘芮之聲請狀繕本1件、調查期日通知書1件。

字型大小: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公示送達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3年5月24日
發文字號:南院揚家戊113年度家親聲字第185號
             

主旨:公示送達相對人蘇莘芮之聲請狀繕本1件、調查期日通知書1件。
依據:家事事件法第97條準用非訟事件法第31條準用民事訴訟第149條第3項、第151條及第152條。(依職權)
公告事項:
一、本院113年度家親聲字第185號宣告停止親權等事件應送達相對人蘇莘芮之聲請狀繕本1件、調查期日通知書1件,現由本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得於上班時間來院領取。
二、通知書內容:本件定於113年6月25日上午11時15分在本院第17法庭開調查庭。
附記:第1次公示送達。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5   月  24  日

股       別:戊股
書記官 吳揆滿 
 

  • 發布日期:113-05-24
  • 更新日期:113-05-24
  • 發布單位:臺灣臺南地方法院
回頁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