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yles/Common//images/newtaipei/inner_bg.jpg)
:::
國內民事公示送達臺灣臺南地方法院113年度南小字第000468號康國隆之民事判決正本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臺南簡易庭公示送達公告
主旨:公示送達康國隆之民事判決正本1件。
依據:民事訴訟法第150條及第151條。
公告事項:
一、本院113年度南小字第468號侵權行為損害賠償(交通)事件,應送達康國隆之民事判決正本1件,現由本書記官保管,被告得隨時到院領取。
二、裁判書內容:113年5月21日民事判決,節本如附件。
附記:第2次公示送達。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5 月 22 日
書記官 林彥丞
檔案下載
- 113南小468節本pdf
- 發布日期:113-05-22
- 更新日期:113-06-20
- 發布單位:臺灣臺南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