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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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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家事公示送達臺灣臺南地方法院113年度家親聲字第000168號張語芯之開庭通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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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南地方法院國內公示送達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3年5月20日
發文字號:南院揚家喜113年度家親聲字第168號   

主旨:公示送達相對人張語芯之聲請狀繕本1件、調查程序通知書1件、函1件。
依據:家事事件法第97條準用非訟事件法第31條準用民事訴訟法第149條第1項第1款、第3項及第151、152條。
公告事項:
一、本院113年度家親聲字第168號宣告停止親權等事件應送達相對人張語芯之聲請狀繕本1件、調查程序通知書1件、函1件,現由本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得於上班時間來院領取。
二、通知書內容:本件定於113年6月5日下午3時整在本院第16法庭開調查庭。
附記:第1次公示送達。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5   月  20  日
書記官 顏惠華 
 

  • 發布日期:113-05-20
  • 更新日期:113-05-20
  • 發布單位:臺灣臺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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