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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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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民事公示送達臺灣臺南地方法院112年度訴字第001885號蔡旻芬之言詞辯論通知書1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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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南地方法院公示送達公告
               中華民國113年5月20日
               南院揚民子112年度訴字第1885號
             
主旨:公示送達被告蔡旻芬之言詞辯論通知書一件。
 
依據:民事訴訟法第150條及第151條。
 
公告事項:
一、本院112年度訴字第1885號侵權行為損害賠償事件應送達被告被告蔡旻芬之言詞辯論通知書一件,現由本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得隨時來院領取。
二、通知書內容:本件定於113年6月6日上午10時25分在本院第20法庭行言詞辯論。
  
 
附記:第3次國內公示送達。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5   月  20  日
 
 
書記官   王珮君
 
 
股       別:子股
  • 發布日期:113-05-20
  • 更新日期:113-06-20
  • 發布單位:臺灣臺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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