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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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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外民事公示送達臺灣臺南地方法院112年度訴字第001334號李顯中即李精郎之繼承人、李貝貝即李精郎之繼承人之開庭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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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南地方法院公示送達公告
中華民國113年5月17日
南院揚民溫112年度訴字第1334號
主旨:公示送達被告李顯中即李精郎之繼承人、李貝貝即李精郎之繼承人之言詞辯論通知書各1件。
依據:民事訴訟法第150條及第151條。
公告事項:
一、本院112年度訴字第1334號塗銷抵押權登記等事件應送達被告李顯中即李精郎之繼承人、李貝貝即李精郎之繼承人之言詞辯論通知書各1件,現由本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得隨時來院領取。
二、通知書內容:本件定於113年6月25日10時整在本院第18法庭行言詞辯論。
附記:李顯中係第3次國外公示送達。
          李貝貝係第2次國外公示送達。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5   月  17  日

書記官   陳淑芬
 

  • 發布日期:113-05-17
  • 更新日期:113-05-17
  • 發布單位:臺灣臺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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